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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标注册有哪些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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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标注册有哪些步骤?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26 08:38:04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企业通过注册商标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那么湖北商标注册有哪些步骤?下面5步让您的商标轻松通过:   

1、商标查询   在商标注册前,商标申请人应通过商标查询平台查询商标是否已经被注册,是否存在近似商标,当有近似商标存在的情况下,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需要修改商标。   

2、准备商标申请资料   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公司商标注册应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以及商标申请费用。个人商标注册应准备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图样以及商标申请费用。   

3、商标受理   商标递交商标局3-4个月左右,若商标各项文件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商标局会对商标申请人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4、商标审核   当商标申请人收到《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日起,9个月之内会发布商标初步审定公告。   

5、商标注册成功   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为3个月,在3个月内如果没有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对商标申请人下发商标注册证,当商标申请人收到商标注册证之后,商标注册成功。   

商标申请的审理时间一般是9个月,初审通过后有3个月的公告期,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便核准注册,一个月之后商标注册证书才会到用户手中。这个流程是建立在无任何环节出错的基础之上,如果您注册申请的商标被驳回或者中间的材料出现任何问题,商标注册的时间也会相应的被延长。 

商标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因此商标注册成为很多企业都在进行的一件事情!商标查询其实是商标注册前必须要进行的一件事!如果注册商标不做商标查询的话,后期将会带来各种麻烦!如商标驳回、商标侵权等。那么如何进行商标注册查询?什么是商标注册查询?

商标注册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到商标注册机关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商标注册费用查询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商标注册检索是商标注册前的必备程序,也是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有效途径。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如何进行商标注册查询?商标注册查询是很重要的,但也非常的复杂,这是个技术活,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才可以的,商标查询一般指的是商标近似查询,大致的商标查询流程如下:

1、国际分类号里输入查询商标的类别,这是根据您注册具体产品而定的;

2、类似群号输入类似群号能更准确的查询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所以这就要求填写准确了,以避免查询结果的失误;

3、查询方式有六种查询方式供选择:汉字、拼音、英语、数字、字头、图形。根据您注册的名称进行选择;

4、已注册商标查询查询类型在查询方式的基础上选择相应的查询类型,从而进行分析;

5、查询内容输入需要查询的商标名称。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商标所有人因为不知道怎样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就常常是随便要一个数额,虽然打赢了官司却未必得到合适的赔偿,得不偿失。因此,学会如何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在处理商标侵权纠纷中十分重要。告诉大家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标专用权人的商品销售量下降,其销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商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商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所得之积,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得利润,即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惩罚性赔偿。这次修改商标法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商标法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商标使用许可费的一倍到三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里所说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所支付的用于制止侵权行为的交通费、调查费、鉴定费、适当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商标注册公司明确告诉大家,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可以向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法》第17条规定: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注册公司明确告诉大家,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可以向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根据有关解释,此处的国际条约主要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 简称《巴黎公约》),该公约第3条规定了国民待遇:公约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公约其他成员国相同于其该国国民的待遇;即使是非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亦应给予相同于该国国民的待遇。因此,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只要是《巴黎公约》缔约过国民或者在任一成员国内有住所和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都可以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另外,《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因此,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我国办理商标事宜,不能自行进行,而要委托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这样规定,主要是出于商标局向申请人送达相应 的通知、文件,以及申请人提交说明、答辩的便捷考虑。这一点我们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按该条规定,如果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是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和营业场所,则可以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无须委托商标代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