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标注册公司_湖北商标注册代理

武汉商标注册有什么作用呢?

联系我们

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武汉商标注册有什么作用呢?

武汉商标注册有什么作用呢?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30 08:46:10

很多时候人们都认为注册商标只是一个品牌的表现形式,而顾客的消费很大程度上是受品牌自身的价值所吸引,商标是将运营商的品牌或服务与其他运营商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商标。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拥有专有权,那么武汉商标注册有何作用呢?武汉商标注册的必要性: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为创名牌打下基础;

2、商标注册证是商品获准进入商场销售的凭证;

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 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 苦心经营的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是申请省市名牌、驰名商标、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通过专业的分享,可以了解商标可以对我们的商品起到保护,也可以作为一个起点,作为步入世界市场的契机。

在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许多企业家在办理公司注册时都非常焦虑,即使他们很焦虑,也必须按照《公司注册法》的规定行事。然后,像每个申请注册的行政部门一样,不同类型的注册所需的时间是不同的,并且注册时间在全国各省市也是不同的。以下是公司注册平台的简短列表,告诉你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以公司注册为例,其注册公司所需时间如下: 

1.检查公司名称所需的时间

注册公司的检查时间约为5个工作日。

2.提交工商材料 

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需要很长时间,因为有些材料已经准备好了。主要物资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地产证明不及时。

3.营业执照所需时间 

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时间为提交工商登记资料和核发营业执照后5个工作日。 

4.印章雕刻 

营业执照批准后,需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这仅需要2个工作日。

根据上述注册公司的每一个审批程序所需的时间,注册一家普通有限公司所需的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

注册公司时间说明:

1.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的,需申请行业许可证。在各种行业中,许可证申请所需的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

2.注册外贸公司,必须办理进出口备案手续。进出口申报所需时间约为30个工作日。 

3.注册的外资公司比内资公司需要更长的注册时间,因为它们涉及外国经济委员会的批准以及统计、外汇、金融等方面的注册。

一、商标注册申请的定义: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很多问题,包括商标注册的定义,这在广义和狭义上是不同的: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申请、认证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别标志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广义申请:除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等商标注册事项。

二、商标注册主体资格要求:在我国,对商标注册主体资格的要求主要限于《商标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取得商标专用权依法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三、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提交的文件中,直接在商标局办理的,除提交其他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提交其他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的授权委托书。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境内申请人,应当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在中国境内办理商标注册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除外。

自知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字号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知名商标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围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对知名商标的认定,各地标准不一,但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该商标是本地(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 

二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在当地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三是企业综合效益好,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两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等),在当地同行业中领先; 

四是注重对商标的广告宣传,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五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消费者投诉率低; 

六是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 自知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字号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其他经营者不能擅自使用被认定为知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或与其近似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