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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后怎么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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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后怎么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14 08:41:02

武汉商标注册之后,怎么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呢?毕竟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商标被竞争对手提“撤三”;

一、在指定商品上关于商标使用具体表现形式有:首先建议最值得关注的是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具体表现为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其次是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上可直接采取将商标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主要表现形式可以通过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展现;第三,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以及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商标,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当然也不局限以上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都可以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在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对于商品的宣传的时候就要注意收集这些信息了。

二、在指定服务上关于商标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有:1.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都可以使用商标;2.在服务场所的使用,包括商标注册使用人编写的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3.与指定商品的商标使用证据一样,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以及在展览会、博览会上的使用都可以视为商标的使用证据。

注册不当导致商标被撤销的理由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不符合合法性、 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绝对禁止注册理由,即《商标法》第41条第1款所规定 的情况;

第二,可能损害在先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在先权利的情况,即《商标法》第42条第2款和第3款所规定的情况,通常称之为相对禁止注册理由。

不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情况。《商标法》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损害在先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在先权利的情况。例如,在先权利人没有注意到商标初审公告,没能在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内提出异议,导致可能损害自己在先权利的商标被核准注册。这时,在先权利人就可以启动注册 不当撤销程序,请求撤销注册商标;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在商标局初审的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因为一时疏忽,或者由于对某一行业的情况不能完全掌握,使得本来不具备显著性的某一商标通过了初步审定,并最终注册为商标。

对于这种情况,商标局有权启动注册不当撤销程序,撤销注册商标。其他人也可以据此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启动注册不当撤销程序,撤销该注册商标。此外,在申请注册时,是具备显著性的,但是随着其在市场上的销售和公众的逐步接受,出现了显著性退化的情况,这样的商标,当然也是应当被撤销的。

将个人商标转让给个人或公司,将公司商标转让给个人或公司等等,不胜枚举。但是,商标转让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转让,而是需要先申请并被有关单位接受。那么,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发出呢?

a、商标查询(2日内)--申请文件准备(3日内)--申请提交(2日内)--支付商标注册费--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签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9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b、 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 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在受理大厅直接办理的受让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 申请转让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

由于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因此,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导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商标权的转让,而且影响到被许可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注册商标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商标转让能够合法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有关文件,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是对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商标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注销注册商标。商标转让前,可以明确具体的全过程,并及时准备好准备材料,保证转让手续的顺利完成。

医疗科技公司常常会涉及医疗器械的经营,那么该如何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什么情况下才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呢?下面小编来告诉您有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资料与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证明资料。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2019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受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3.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4.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网上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 1)受理审核 接收受理人员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 2)补齐补正材料 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齐补正的,在业务系统中载明材料补齐补正要求。 3.审核(约10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方式包括材料审核、技术审查、现场验收、综合评定等方式。 4.审批(约4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及制证(约1个工作日) (1)公示公告:业务系统即时自动对外显示办理结果。 (2)制作证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6.送达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证件。工作人员应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并核对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申领时),发放证件。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证件。 (3)在电子化证照上线运行后,企业可在线自助打印证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材料要求:1、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2、经办人授权证明 3、《营业执照》 4、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5、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 7、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8、《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9、经营设施、设备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