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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集体专利申请要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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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集体专利申请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6 08:52:20

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由于对专业知识了解的不够深入,对法律的认知较为浅显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很容易就会在注册、使用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商标法》的行为,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剖析一下武汉商标注册常见的误区。

权误区1: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就立马放弃自己辛辛苦苦设计的商标最后被驳回了,怎么办?你还可以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是商标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所以你还是有机会注册成功的。但是,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很短,犹豫不得,想要夺回商标就必须立即行动,尽快准备复审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中充分陈述理由并提供证据,通过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对比,提高申请商标的独创性和显著性,来影响商评委对商标的再判断,从而挽救自己的商标。

误区2:商标授权后能永久使用商标获得授权后,有效期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有效期到来之前,你可以办理商标续展,如此循环,保证自己的商标持续有效。

误区3:拿到商标证就高枕无忧了商标注册成功了,拿到了商标证,就大功告成了吗?No!你除了规范自己的行为之外,也要密切关注市场,对于市场上侵犯自己商标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维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商标。还有,万一竞争对手对自己的商标提出无效,你要及时作出应对,进行无效答辩。

误区4:随意转让商标如今盛行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加盟经营这样形式的经营方式。绝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商标许可行为使双方共赢,而失败的许可行为只会双双受损。按商标法规定:若商标注册者允许他人使用商标,必须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的实施范围,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

误区5:法人代表注册商标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进行运营的,那么用法人代表注册的商标存在极大的隐患。企业实际运营中的商誉与价值都依附在商标上,并随着时间积累不断增值,假如法人代表单飞,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要求支付高额的许可费,那岂不是让股东们吃大亏?如果你正在使用这样的商标,可转让到企业名下或许可给公司使用,以绝后患。

商标转让作为一种快速获得商标权的方式,受到了众多企业的青睐,但商标要想转让就不能转让。如果没有条件,那就一团糟。商标转让条件:

(一)受让人必须具备武汉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如果个人想要购买商标,他/她需要个人营业执照。企业需要购买商标的,需要企业营业执照。

(二)接受药品、烟草制品注册商标使用的,必须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主管部门的证明。这在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三)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四)转让人同时转让在同一货物或者类似货物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否则,商标局应当在限期改正后通知转让人。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商标权人将商品许可他人使用的,在办理转让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办理善后事宜,不得因转让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

(六)商标转让流程:商标转让在商标局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签发转让证书。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商标权人应当在3-5个工作日内对商标进行公证,取得商标声明公证。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交商标局,然后交纳转让费(一般1000元)。商标局应当在1-2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开始审查。商标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8个月内发布公告,并向双方签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

随着电商越来越普及,很多老板想借助大平台来进行销售商品,那如果我们要入驻京东和天猫平台,这时你就需要了解一些入驻的规则,接下来我司就带你解读相关要求。入驻京东和天猫对商标的要求:需要入驻京东商城和天猫的商家必须提交相关的商标证件:包括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武汉商标注册证》、商标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使用许可的授权书。

入驻时对商标的要求还包括以下几点:

1、商标持有人资格:暂不接受个体商户的入驻申请,因而其注册商标名义必须是在企业名下的商标,而不能是个人名下的商标。

2、商标状态资格:暂不接受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入驻申请,对于TM商标的,则需要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且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3、商标形式资格:暂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申请入驻使用的商标可以是文字的、数字的、字母的、三维的、颜色组合的或者以上要素任意组合的。入驻天猫不仅需要有自己的品牌,而且持有的商标是R标还是TM标都对入驻天猫需缴纳确保金的金额有影响。商家在天猫运营有必要缴纳确保金,确保金首要用于确保商家依照天猫的规矩进行运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依据《天猫服务协议》及有关规矩规则用于向天猫及消费者付出违约金。

保证金按照店铺的属性不一样,金额如下:(1)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2)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由以上的入驻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入驻京东商城和天猫平台店铺要求都非常严格,所以我们在入驻电商的时候,前提是拥有一个商标。

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商标实际作用不大,但是当你企业越做越大的时候,企业随之面临的风险也将会加大,如果你自己拥有商标,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商标就是企业的一个盾牌,不仅可以维权也可以防止他人侵权。那么如何拥有一个商标呢?

我们可以选择两种途径,一种是选择注册商标,一种是直接购买商标。注册商标可以自己随便想名字,但是存在近似被驳回的风险,并且注册时间较长。而购买商标一般价格会贵好多,不过可以直接拥有一个R商标,承担的风险也随之缩小。

武汉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代理,显著性是商标法上最为重要的概念,同时又是意义十分含混的术语。各种文献在涉及显著性问题时常常不加区分地混用不同的词语,而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下往往又可作不同的理解。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

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

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