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标注册公司_湖北商标注册代理

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联系我们

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5 08:46:14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武汉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经过14个月的漫漫等待,商标注册申请人通过商标局的审查程序,就可以获取商标注册证了。在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在个人领取时,要携带的一些书面证件。委托代理机构:若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的,则由代理机构发送《商标注册证》。

个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1、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2、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4、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5、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商标注册从申请到审查到受理,再到公告排期,制作下达证书,整个耗时较长,可以想象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历此过程后,得知可以获取证书的那一刻心情应该是无比振奋的。所以,在最后一步把证书拿到手前。

地理标志虽然不是商标,但作为表明商品来源的标记,与商标一样具有识别商品的作用。特别是地理标志与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和其他特征紧密相关,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所谓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虽然不是商标,但作为表明商品来源的标记,与商标一样具有识别商品的作用。特别是地理标志与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和其他特征紧密相关,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考虑由于历史原因,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在消费者中产生了特定的含义,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误认。

如“青岛啤酒”等。准许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继续有效,对保护商标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是有利的。最后,商标注册公司提醒:法律既保护注册商标专甩权,同时也保护原产地域产品,如果商标专用权与原产地域产品冲突时,法律只能按照诚实信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予以解决。

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广大的消费者都知道的并且消费者对这个商标下的产品质量有着较高的评价,这类商标我们称为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最早出现在一个知识产权的公约中,即我们所谓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从法律法规想要保护的法益来看,商标的设立是为了保护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商品的内在品质,我们对一个商标的认可往往是对这个商标下商品质量的认可,所以商标要保护的法益即商标所有权人对该商标的所有权,这也是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他人因为假冒这个商标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驰名商标的性质来看,驰名商标的商业价值是非常大的,一个企业如果对驰名商标经营有方的话,是可以从中收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可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因此各个企业个人为了稳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当自己企业名下的产品可以申请驰名商标时,都会申请认定其商标是驰名商标的。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是不一样的,普通商标只是在同一种或者同一类的商品中受到保护,如果普通商标想要在其他产品上也受到保护,那就必须继续进行商标的注册,但是驰名商标收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就大了,驰名商标在企业其他的商品也受到保护,也就是其他企业是不能使用该驰名商标的。

注册商标是指经过相关的行政单位,即商标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一经注册即享有专有权和排他权。专有权和排他权是指商标一经注册商标主持人就对注册商标的商品享有专用和在这种商品或者近似的商品不允许他人使用的权利。他人如果想要使用,需要给商标注册权人一定的报酬,如果没有经过商标注册权人的同意,他人就擅自使用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商标注册权人有权向他人主张权利,包括停止使用商标,赔偿损失等。

注册商标需要想商标管理机构申请注册,而驰名商标的认定范围却很广,我们国家主要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法院和行政机构都可以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向行政单位申请,一般都是在工商行政部门申请;

2、通过商标局,商标局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认定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3、通过相关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这种认定方式是指申请人将有关的材料提交给特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由委员会对商标进行评审,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的认定为驰名商标,不符合标准的,不予认定其为驰名商标;

4、人民法院的认定,这是当商标产生纠纷,双方将积分提交法院解决事,人民法院在处理商标纠纷时,可以根据我国与商标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争议的商标进行认定。

从上述对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驰名商标不一定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经过注册可以是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