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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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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8 08:35:00

照抄晦涩的法律条文和枯燥的定义显然不是我们的风格,为了能让大家有更深入的感性认识,我们举例说明: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汽车成了各大巨头争相研究的领域。假如A公司的研发团队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成功研制了新一代智能汽车,那么A公司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呢?

首先,产品在上市前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比如取名为“ABC”,那么“ABC”就可作为这款汽车的商标,一旦“ABC”商标通过了注册,那么在智能汽车领域,未经A公司允许,他人就不可以再使用“ABC”这个品牌。

其次,仅仅不让他人使用“ABC”这个名字当然不能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比如智能汽车中具有突破性的技术就无法通过申请商标来保护。此时,专利就派上用场了。如果A公司为该项技术申请了专利,竞争对手即便破解了相关技术,也不能擅自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就最大限度地保护了A公司的专利技术不受侵犯。再次,软件系统对于智能汽车也非常重要,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抄袭软件源代码等,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软件著作权属于版权的一种),如果抄袭事件发生,A公司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就是强有力的维权证据。

综上所述,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各不相同:商标保护的重点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而专利保护的重点是具有新颖性的技术,版权保护的重点则是独创性的作品。

从上文的例子也可看出,为了保护智能汽车的名称、技术和软件源代码,A公司分别申请了商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此达到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商标、专利和版权的性质不一样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版权在注册申请时都需要进行人工审查,但基于三者不同的特点,审查的重点也不同:商标审查的是显著性,说的简单点就是能区分出来、跟别人不一样。比如美味牌苹果,就不具有显著性:由于美味是形容词,美味苹果涉及范围太广,这样的词不可能被某一家企业独占,也就无法被区分出来。

除了显著性外,商标还要审查相似性,即在相同类别下,不能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先申请。如果既有显著性又不存在相似标,那么商标就差不多可以通过审查了。专利审查的重点是新颖性,说的简单点,就是这个技术是前无古人的。审查方法也很简单,一般通过查阅现有文献的方法来判断。如果现有文献查不到,那么说明这个专利就具有新颖性。

版权相对特别,因为版权自作者完成之日起就获得了,不需要一个证书来证明自己的权利。看到这里很多人肯定要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做版权登记呢?其实,做不做版权登记,作者都享有版权,但谁是原作者就很难证明了。比如,你写了一篇文章,有一天别人用了,你怎么证明这篇文章就是你写的呢?

如果你写完文章后,做了版权登记,别人再盗用你文章的时候,你就可以拿出版权证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版权登记,减轻了原作者的举证责任(如果不登记的话,原作者其实很难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或者说即便能拿出来,所花成本很高)版权登记的审查也相对容易,只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因此申请时间也非常快。版权审查的主要是独创性,说的简单点,就是你没有抄袭,其实这事是很难认定的,实务中,也有不少抄袭之作成功地申请了版权登记。

商标、专利和版权的保护期限不一样商标的保护期虽然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但是理论上说可以无限续展。专利的保护期限根据专利类型的不同所受到的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的保护期限是10年。且不能续展。版权的时效为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至权利人终生,甚至可以延续到权利人逝世后50年。

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不同创意选择不同的保护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一个创意,既可以登记版权,又可申请商标或者外观专利。遇到这些问题尽量联系专业的代理机构,专业的知识产权团队将会给您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商标权与专利权和版权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不同,商标是作为商业活动的标志而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实际使用或者说真实的商业使用是商业标志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和正当理由。不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文字、图案等,无论设计多么精美,独创性多么高,都不应当给予商标法的保护,而只能作为作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因此,真实的商业使用在商标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商标的注册和保护都要考虑商业使用这个因素。TRIPS协议允许成员将实际使用作为注册的前提。我们认为,对注册申请人课以声明意图使用的义务,对于抑制抢注和盲目注册,从而提高武汉商标注册申请的质量,减轻主管机关的审查压力,节约行政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的、显而易见的意义。鉴于我国商标领域的抢注和盲目注册情况严重,建议规定申请人在注册申请文件中须声明对申请注册之商标的使用意图。可能有人担心这会增加申请人的负担,不利于申请人通过预先注册实施商标战略。

这种担心是想当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声明使用意图不会增加申请人的负担,相反,可以提醒申请人根据需要申请注册,避免浪费。而且,我们不必像美国那样,将实际使用作为注册的条件,而仅仅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声明使用意图,这不会影响经营者实施商标战略。从法律的连续性来看,这项改革与现行商标法也没有冲突,它不过是对现行《商标法》第4条规定的进一步明确。

我国1982年《商标法》第4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1993年和2001年修法时,该条均保持不变,仅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做了个别文字调整。该条规定完全可以解释为已经实际使用的商标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退一步讲,将其解释为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声明使用意图是无任何问题的。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权衡,采用该项制度都是低成本、高效益而且不会增加经营者负担的改革措施。

依法注册商标,是企业取得该商标排他性权利的唯一途径。正式基于商标的这一特性,使得商标恶意抢注,成为这些年来屡禁不止的邪恶之风。依法注册商标,是企业取得该商标排他性权利的唯一途径。正式基于商标的这一特性,使得商标恶意抢注,成为这些年来屡禁不止的邪恶之风。这一切都给商标被恶意抢注的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以下情形属于恶意注册商标: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偷偷地把合作者的武汉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商标转让比起武汉商标注册有哪些优势?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那么商标转让比起商标注册有哪些优势呢?商标注册有哪些优势?

1、时间对比:注册商标:1年(商标审核效率表)(备注:我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近几年来普遍为1年)转让商标:6-10个月左右(最快可当天使用商标)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2、成功率对比:注册商标:商标存在一定的近似性,所以说注册商标风险较大。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成功率近乎100%。许多大型商场超市及电子商务门户网站(天猫、京东)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意识日趋重视,对于一些希望进入此类销售渠道的客户,通过商标的买卖转让程序获得商标专有权,不仅能加快进入销售渠道,更能获得巨大的商业先机和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转让大大的提高了成功率,风险降低到最小,也使企业能迅速进入品牌化进程。

3、商标价值含义对比;注册商标:基本上较好的汉字组合都已经被注册了。企业要想申请一个名字较好的商标非常困难,大多企业则委曲求全注册一个并不能够突显企业本身和产品特色的商标。如果企业最终因为商标名称的关系,导致品牌在推广上遇到阻滞,将会严重的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4、综合效率对比;注册商标:企业新申请一个商标到拿到注册证一般需要1年多的时间;期间企业要生产经营、要销售产品,同时会作大量的广告宣传,印制产品内外包装,进行渠道建设。所需花费以数十万计算。一旦注册失败,带给企业的损失不可估计。转让商标:企业将一个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转让到自己的名下,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拥有自己的品牌。由此可以看出购买商标,能使企业迅速进入品牌化的进程,大大降低各种投资的风险,并能更快速、准确的推广企业自身品牌,使企业在同行业迅速崛起,腾飞确定同行业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