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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专利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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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专利布局?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5 08:11:28

在这个概念上有很多客户都是很迷糊的,商标证下证跟没下证的区别在哪?商标证有什么作用,多久可以拿到商标证,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说说。

如何客户接到武汉商标注册证那天起,就说明了您拥有了这个商标的专用权,也就是可以打圈R正常使用了,如果没有下商标证您现在的商标状态只能是打TM小范围使用,因为很有可能企业公司会向您提出异议,或者商标被驳回。

商标的公告期为3个月,即为公告大家该商标已经通过初审,若该时间段内无人提出商标异议,自初审合格日加3个月为注册日期。

申请人手里的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颁发给注册人的,用以证明商标权归属及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注册证书上标明了商标权的权利人名称、专用权保护范围(也就是这件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还有注册商标的生效期、失效期。

既然在13个月以后,商标公告也出了。2019年之后国家加快了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的审查速度,商标现在的下证时间已经加快,10个月左右时间就能下商标证了。

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正如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能给委托人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样。商标代理组织能够提供诸如商标咨询、商标设计、商标代理、商标法律顾问、商标侵权案件代理等服务。

武汉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等商标事务,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除交纳查询费、申请费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补助等大量费用,既麻烦且费用大。更关键的是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从而延误了时间。而委托就近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可得到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只交付代理费、查询费等即可,既省时又省力。

一、申请提交的材料不同:

1.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2.商标需要提供的材料: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商标图样。

3.著作权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学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10厘米X12厘米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武汉商标注册与著作权和专利区别有哪些?

1.著作权和专利权不同:(1)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对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2.著作权与商标权不同:(1)取得权利的条件不同。著作权是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历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且获得主管机关的审批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客观表达形式;商标权的客体是区别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必须具有显著的特征。

3.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1)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专利权的客体技术方案,一旦超过法定有效期限,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即可不经过权利的许可,不支付任何报酬而使用它们;(2)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这实际上是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的保护。

近几年来,随着企业对专利质量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高价值专利也逐渐热了起来,关于什么是高价值专利的讨论层出不穷。本文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角度出发,着重讨论在专利挖掘、专利布局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如何培育高价值专利。判断技术价值无论是否是高价值专利,它们的目的都是要解决技术问题。

专利所要保护的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在产出高价值专利的过程中,一项具有价值的技术是必不可少的。在专利挖掘过程中,识别出具有价值的技术,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考虑。首先,选择与现有技术相区别的技术。在专利挖掘过程中,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人员要反复询问企业技术人员:“研发技术方案与你所了解的现有技术的区别在哪里?”但是得到的答复却往往不能令人满意,技术人员通常会说:“我的技术整体上和现有技术就不一样。”

因此,为了找到与现有技术相区别的技术,就需要服务机构的人员帮助技术人员,把研发技术进行分解并层层剥离,找到他们共同认可的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点,并把包含这些区别点的技术作为高价值专利的备选技术。其次,选择让产品性能优势能够突显的技术。如果一项技术是为了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而采用的替代技术,它虽然与现有技术具有区别,但这仅仅是技术人员为了提供一套替代技术的可选择方案,如果在技术效果上并不能让产品的性能优势突显出来,那么这样的技术通常难以获得市场的认可,从而缺少一定的市场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市场并非是非常挑剔的,而是很人性化的。

如果一项技术方案在技术性能效果上哪怕只有一点提升和改进,也可能会得到市场的认可。所以,技术人员在进行研发时,不能脱离市场谈技术,要多和市场人员沟通,这样研发出来的技术才具有能够让产品性能突显出来的可能性,才有可能得到市场的认可。此外,技术价值与复杂程度无关。高价值专利并不代表其技术复杂程度就很高。有些容易被普遍采用的技术,其技术虽然较为简单,但是由于其操作的便利性或者其效果的直接性,而给使用者带来良好的客户体检,那么包含这些技术的专利也有可能成为高价值专利。

虽然专利价值的高低并不完全取决于技术的难易程度和复杂程度,但是高价值专利还是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技术先进性,否则既有可能无法满足专利法的最低要求,又有可能无法区别于其他专利而突显其价值所在。做好专利布局专利布局的好坏,反映了企业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力度,也决定着企业对未来市场的把握程度。

在专利布局之前,必要的查新检索是不可或缺的,这样可以去除一些技术人员认为有价值,而实质上已经被现有技术披露的技术。除此之外,在专利布局过程中,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确定保护的区域范围。虽然大部分企业目前的主要目标市场在国内,但也有一些企业的目标市场在美国、欧洲或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时也不排除企业未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市场发展的可能,那么选择与市场匹配的专利保护区域范围就十分重要。是先在中国还是先在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是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还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进入其他国家,这些都需要事先做好规划。

第二,规划专利的组合模式。高价值专利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上,是否能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仅靠单一的专利是难以实现的,它要靠一系列的专利组合来实现,并且这些专利组合应当在彼此之间起到相互支撑的作用。通过布局规划可以构建出强有力的、系统性的、有组织的、更具竞争力的专利组合。通过专利组合可以实现多个技术点之间有序的、集团的和阵地化的排布,以网状的、树状的或伞状的形式,覆盖到产品上游的材料和半成品等,从而使得整体上的专利布局规划更具有强大的威慑力。

实现权利稳定一件专利申请,如果技术挖掘得很好,布局规划得很完备,但专利申请不能获得授权,或者专利权的稳定性不高,再或者授权的专利不能有效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那么这样的专利权往往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因此,专利权保护的坚实程度是一件专利技术真正实现其价值的有效保障。权利要求书的好坏是专利保护力度的重要体现。这主要体现在专利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撰写上。

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的权利要求主要应针对技术发明点撰写,并且逐层递进式地展开;尽量少写与技术发明点无关的权利要求。此外,培育高价值专利还需要建立服务机构与企业技术人员长期顺畅的沟通机制,以及服务机构内部的质量管理机制、质量监督机制、风险防控机制和价值评估系统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创造条件,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保障高价值专利的有效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