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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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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04 08:32:16

商标专用权不能自然产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才能获得。武汉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而当前在国内注册商标只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办理;二是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公司办理。创业者商标注册委托商标注册公司的好处:

1、注册核准率高,商标注册保护策略合理完善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注册核准率降低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况且没有商标代理人的帮助,公司往往不能制定完善的商标战略,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的商标。而商标代理组织熟知商标法规,熟悉商标注册流程。他们不仅能帮助申请人判断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结果以保证比较高注册核准率,而且能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打造企业金字招牌。

2、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效率高,节省时间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因为国家商标局人力有限,不可能在现场为每位申请人提供详尽的咨询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往往需要一段时间了解商标注册流程及注意的地方,办事效率大大降低。就近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仅提供耐心、精细、全面的咨询服务,还会迅速准确地制作好各种申请书件;不仅节约了您的时间,更为您免去奔波劳顿之苦。

3、拥有申请注册后全方位的专业咨询与服务非常多人误认为,制作和邮寄申请书件就是商标代理机构工作的全部。其实,这仅仅是商标注册流程和商标代理工作的起始点。商标注册流程复杂而且周期长,在整个注册申请期间,商标代理机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进展。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初审公告后遭到异议,代理组织还会帮助申请人搜集充分的证据,进行有力的答辩。注册成功后,代理组织会将《商标注册证》及时、安全地交给申请人。当然,对于商标到期需要续展或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等问题,有了代理组织的及时提醒和协助办理,更会令申请人高枕无忧。

4、节省费用。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虽说委托商标注册公司需要支付其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它还是最经济的方式方法。申请人专程去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办理,差旅、食宿费起码是一笔必不可少的开支。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业知识,在注册的各个环节花,不必要的开支在所难免。假如商标注册申请因为一点小疏漏而被驳回,那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科技文化的发达,让新的发明创造不断出现。而发明人申请了专利后,就可以获得自己的知识成果的所有权,并借此盈利。个人申请专利因为对制度和要求不了解,所以比较麻烦。选择一家好的专利代理机构是不错的选择。专利一旦获得,就具有以下的三个特性。首先是排他性。只有经过专利持有人的同意,才能将其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然都属于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而持有人则可以将专利使用权卖给相关的厂家来盈利。排他性其实体现的是对发明者的一种保护和鼓励。第二是地域性,专利的保护范围一般是以国家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受哪个国家的保护。而其他的国家是没有保护这项专利的义务的。最后是时限性。在我国专利的保护时间一般为二十年且不可续展。

BOSS们都知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好处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税收减免40%,政府大额补助,优先拨款等等。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对认定这件事垂涎已久,就算经历千辛万苦也也要执着坚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是高企认定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认定失败的可能性达到百分之70%。小编总结了高企认定失败的几个原因,其实最主要的是申请人对认定知识和流程不了解,这就是为什么要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高企认定。

一.常见的高企认定失败原因

1、企业客观原因:企业缺乏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缺乏科学的设计和安排;研发费用未按认定办法的要求归集,且比例难以达到认定要求;高新产品或服务收入比例较低;缺乏严格规范的研发体系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安排等。

2、企业主观原因:企业无往年高企认定申报经验;没有熟悉高企认定资料、申报流程、撰写资料的专职人员,而是以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和文员兼职申请,通过率自然不可能高;企业不愿意花钱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高企认定,认为这波操作可以为企业省去一大笔财务支出,实则得不偿失,要知道高企认定最高补贴100万!

二、如何提高高企认定的通过率

1、企业从成立之初就应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策划并解决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可以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专利或购买专利来实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就可以解决知识产权的问题,变劣势为优势。总之,商标、专利、版权一样都不可以少!

2、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高企认定,代理机构的专业代办人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所属技术领域,制定出最可行、最有效、最专业的申报方案。

因为我们很多企都是第一次申报高企认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历年来的认定政策了解肯定不透彻,所以容易导致申报失败。而委托专业而可靠的代理机构申请高企认定您只需要支付小额代理费就可以坐享其成,认定通过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何乐而不为?

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然而,对于实际混淆在混淆侵权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们还存在分歧。

尽管实际混淆并不是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如果原告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消费者在购物中发生了实际混淆,就很有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的行为确实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有的法院就特别青睐实际混淆的证据,认为这种证据既然表明消费者已经发生了混淆,混淆可能性也就无须再证明。

不仅有观点认为实际混淆证据能够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而且有法院认为,如果武汉商标注册人无法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恰恰说明消费者不存在混淆可能性,被告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这从反面更加强了实际混淆证据的效力。实际上,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如果系争商标在市场上共同存在一段时间之后,消费者依然没有发生混淆误认,就说明消费者已经能够正常地区分两个商标,被告也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显著性的基本理论,商标可以分为臆造商标、随意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其中,臆造商标、随意商标和暗示商标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不必证明其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而描述性词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要主张其商标权,需要首先证明该描述性词汇已经具备了第二含义,消费者将其识别为商标。而在侵权诉讼之中,如果商标权人的商标是描述性词汇,商标权人又能够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表明其商标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

这是因为,只有商标权人的描述性标识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消费者才将之视为商标,而只有商标权人的标识成为了商标,才可能遭致侵权人的仿冒,导致消费者混淆。因此,当商标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市场中的消费者已经发生了实际混淆,就恰恰说明了其商标已经成为侵权人牟取非法利益的对象。

实际混淆在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甚至能够决定混淆可能性的成立。同样,如果商标注册人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混淆的存在,往往法院会推定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不存在,被诉侵权人也就不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实际混淆还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获得第二含义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