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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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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要怎么办?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3 08:22:07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之一是科技成果30分转化分的高百分比,这表明科技成果转化分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指标。你知道评价高科技企业科技成果的依据是什么吗?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高科技产品(服务)之间的关系。研发项目成果转化项)构成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科技成果能力转化项)根据企业近3年科技成果年平均值转化项)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研发前,必须出具项目批准报告,并经企业管理层批准后,方可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启动研发运作。这些项目立项报告也是证明企业科技成果能力的重要材料转化。让我们了解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RD:Researchanddevelopmentproject(研发项目)PS:ProductsorService(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

1.每个RD、PS都需要有对应的吗?如果多个项目对应一个,那么转化成果是否也只能算一个?答:可以少数RD.PS没有对应的知识产权,但是根据管理办法规定PS中至少要有509%与知识产权相关。成果转化按照成功转化的研发项目的个数计算,有多个项目转化的,可算作多个成果转化

2,PS表是根据软件著作权证书来做吗?答:ps的分类要按照各公司不同的情况来归集。有的公司按产品的功能分类,有的公司则按产品的系列分类。

3.PS和RD项目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都有哪些?答: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实物照片等可作为PS的证明材料,而立项、结题报告等可作为RD项目的证明材料

4.企业2016年12月28日成立,立项是否也要15项?答:国高指引中提到,年平均数5项以上的为A档,企业按实际经营的年度的来计算平均数。企业如果申报19年的国高,如果想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一项中拿到高分,则企业三年的转化总数需达到15项以上。

5.近三年研发项目RD是否要求是已完成研发项目?2018年立项的研发项目现在还在研发中,是否可以列入RD?答:未完成的研发项目也可以列入RD

6.RD专审报告中是否要求一项RD在审计时要注明对应的核心知识产权?答:RD专审报告中没有要求需要注明对应的核心知识产权

7.PS表数量要有多少为宜?答:企业在申报国高时,对PS的数量没有明确要求。但是对ps的收入有要求,必须要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否则不符合国高申报要求。高新认定要求

8.“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体指什么?答: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企业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样品、样机的过程。而转化能力是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来进行评判的

9.“同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只计一项中,同一成果是指核心技术转化的产品或工艺吗?答:是指研发项目

10.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每个PS都需要对应写说明吗?答:研发项目和高新产品服务都需要逐项说明并填写表格,表格中需要填写技术指标,关键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内容。

实施海外商标申请战略的时候,企业需要注意什么?在国内实行海外商标竞争时容易出现哪些问题。而出现问题之后又该如何解决问题?小编分享大家有关技巧,希望有所帮助。

问题:

1.大量的商标申请引起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商标审查时间延长。

2.如果企业大量申请海外商标的话,审查官们为了审查这些商标容易投入更多的精力,从而其他的商标申请审查会有向后延期的情况。

3.另一个问题则是由于过度的商标申请而引起的市场动荡。

4.设计相似只有商标LOGO不同的衣服,放到销售网站进行网上销售的话,也会使消费者感到混淆。

5.有些商标被中间商进行再交易,反而使得这些商标真正的主人无法使用这些商标。

解决方法:

1.品牌虽然可以成为一种市场战略,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注重市场的公正性、公平性。

2.我国需要减少商标申请,确定正确的市场竞争规则。

关于个体户工商户办理、注销问题个体户工商户怎样办理注销?个体工商户到外地经营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注册公司针对这些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个体工商户到外地经营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税务管理。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累计超过180天的,必须在经营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纳入经营地税务管理。

二、个体户工商如何办理注销?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纳税检查,结清税款、缴销发票、收回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纳税人持《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商标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随时都会有可能因为某个流程不合格不达标,导致商标被驳回。那么申请被驳回要怎么办?今天我司就为大家整理介绍。

1、对于涉及在先商标的相对驳回理由,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首先应该对《驳回通知》的引证商标信息,核对内容主要包括:引证商标状态、指定商品是否类似等。对于引证商标的状态,首先要和中国商标网上的引证商标状态信息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引证商标已经无效或者在相冲突的商品和服务上已经部分无效,则在复审中通过提交引证商标的无效信息就很容易克服。

2、对于引证商标提交异议、无效、撤销。对于引证商标是恶意抢注申请商标的情况,如果引证商标尚未注册,则可以在引证商标初审公告后,依据《商标法》第33条向商标局针对引证商标提起异议。如果上述引证商标已经注册或者该引证商标为不当注册,申请人可依据《商标法》第44条或第45条及时向主管机关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如果引证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或者无效,则引证商标的障碍将被克服。

3、对比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程度。审查员在判断商标近似的时候,主要参考商标局编辑印发的《商标审查标准》。因此,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需要基于《商标审查标准》综合分析和判断审查员驳回申请商标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同时判断,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判断是否和《商标审查标准》所描述的具体内容基本一致,是否含有例外情况。

4、提交同意书/共存协议,在商标评审实践中,如果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本身或者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一定差异,则申请人可以考虑和引证商标所有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出具同意申请湖北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同意书》或者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同意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共存。商标所有人经协商同意出具商标同意书或者签订商标共存协议的,通常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采纳商标同意书或者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商标注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