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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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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3 08:45:55

创业者也有各自的烦恼,首先就是在选择是注册公司还是个体户之间左右为难,下面注册公司代办小编就为您介绍下个体户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注册流程如今办理工商登记实行全网上流程办理,这个两者都是一样,一个系统进,都是“一照一码”登记。两者需要提交的资料也基本一致。个体户需要:名称(两到三个备查),经营地址及大小,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负责人身份证件。个体户不需要:监事,公司章程,股东投资比例这些不需要,毕竟就一个人,但是其他的材料都不能缺少。

二、税务个体户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进行核算。个体户缴税的方式有三种:

1、查证征收:主要是对象是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

2、定期定额征收:对象是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3、核定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不能申请增值税为17%的增值税发票,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的3%。而有限公司可以申请到17%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缴税的多少,根据经营情况而定,跟是不是个体户或公司没关系,个体户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也有小规模纳税人。

三、注册资本:

1、个体户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时候,注册资本没有最低要求。

2、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

四、优惠政策有限公司要每个月做账报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个体户既没有投资风险也不要会计做账,所有享受不到优惠政策。五、纳税及税收计算方式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个体工商户缴税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来估算销售额,然后再定税,不管当月收入多少,有没有收入都要按照定税金额缴税。而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账目,缴税也是按照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进行,有就交,没有就零申报。

1、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一般采取定额率征税;有限责任公司的征税,营业交易环节按发票征税,经营所得环节一般按照核定征收或者查账征收这两种。

在我们把武汉商标注册成功以后,一定要记得有理运用。也就是说不要不屑一顾,更不能不当回事,一定要时刻仔细被撤三的风险。根据国家的商标法的规章,在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惯用名称或者是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无论单位或者是个人向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真的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使用者开始是没有及时处理情况的话,也没有准时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那么商标就会被撤销。

在我国规定在持久不使用商标,是要被清理的。这样也是为了让商标资料能够得到合理运用。但是如果商标使用人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以后,还有使用记录。商标是不会被撤销的。是不会撤销一个合法并且已经注册的商标。

一、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用以说明系争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的证据材料,应当切合以下要求:

1.能够显示出的系争商标标识;

2.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使用在使用的商品/服务上;

3.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人,既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如允许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4.能够展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日期,且应当在自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内;

5.能够证明系争商标在《商标法》效力所及地域范围内的使用;

二、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在商标注册信息的宣告和商标注册的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没有在商业领域当中使用。

3.只是当作赠品使用。

4.只是当作转让,没有很实质的使用5.仅仅是把商标注册当作一个目的,只是象征性的使用。

五、以下提供的资料,是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使用商标:

1.只是以商品销售为媒介的合同形式,或者是只是供应服务的协议以及合同书面的证言,没有很实在的资料;

2.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六、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出现被撤三的情况,除了提供真实的凭单外,还有以下情况也是在三年不使用商标被视为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余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商标法》中“商标撤三”的规定,之所以会这样规定,还是为了方便商标资源,也是让商标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同时清除商标搁置的情况。只要你们是在商业活动当时公开。真实使用了商标,这肯定是不会被列入撤三队列当中。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也没有违背规定,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只是公司在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是要有一个“撤三”意识。只要做好保护措施,相信你们是肯定不会列入队列当中的。

由于商标局在武汉商标注册审查过程比较长,有的甚至需要1年左右。而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多时候都要用到商标,尤其是做推广时不使用商标往往还会给人以不够规范和专业的印象,令推广的成效大打折扣。那么,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企业需要使用商标时该怎么做呢?首先要明确一点:商标需要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注册,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利。

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两种商标注册标志在使用:大多数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TM。这种情况,有时是跟商标使用人的国别有关,比如不同于我国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美国实行在先使用原则,即商标的先使用者获得法律的保护。美国法律规定必须先有贸易和商标的实际使用,才能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虽然美国引入了注册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

在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不注册商标只要处于使用状态也可以获得法律保护。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些正在使用中的美国商标标注了TM标识时,这样的商标是受到美国商标法保护的。在我国,由于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出于种种目的,有些不负责任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会告诉企业:TM就是注册中商标的意思,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标注TM就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了,只不过不可以标注是注册商标罢了。

很多企业使用商标心切,这种说法有利于促使企业商标注册的决心。于是,不少企业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把注册中的商标放到了企业产品的各种包装、合同甚至广告中。殊不知,这样做有侵权的风险,也有不少企业因此被起诉到法院。一旦法院认定侵权,那么企业不仅要面临赔偿,而且还可能涉及各种包装、广告费用等损失。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中国商标法律中根本没有规定TM标志有什么意义,也没有提到允许企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在标注TM的情况下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原因很简单,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

在《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面都会有一句话:注: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其实就是提醒企业《商标受理通知书》的性质。因为《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也就是说,哪怕注册跟知名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也可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

假如在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标注TM并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那么岂不是可以赤裸裸地通过这种方式合法侵犯他人商标权?因此,注册中商标打上TM就可以使用的说法是荒唐的。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和注字符号,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标记,表明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得审查通过,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成为注册商标。

R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册的首字母。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答案是可以使用的,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这跟是否加注TM无关。

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第二,虽然做了检索,但是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第三,虽然做了检索,不过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当然,企业使用了申请注册中的商标,可能商标最终能获得注册,没有引发任何问题。但企业也可能因此遭遇风险。比如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最后商标注册没有成功,还被人起诉或者投诉侵犯商标权,不但要赔偿他人损失,企业前期的许多投入也付诸东流。建议广大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如果确实想使用该商标:一是要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之前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二要控制有关该申请中商标的各种投入包装、宣传的成本。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以其独特的区别特征将商品与消费者联系起来。武汉商标注册中可能含有或者全部为常用词汇,商标所有人不得排斥他人对该常用词汇的正当使用,正当使用要求使用人善意、不作为商标、仅用作说明描述自己的商品并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解。常用词汇因被用于商标而具有的第二含义受法律保护。

区别特征不明显的商标,法律保护限于他人不得单独或突出地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或名称。企业名称不得许可给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具有法人人格特性,是企业对外交流时之法律名称;因而,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势必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后,被许可人仍然不得使用该企业名称,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该企业适当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