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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之后的八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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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之后的八件注意事项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9 08:07:10

我们在成功注册商标成功后,我们也不能疏忽他的一些事项,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完整的利益,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武汉商标注册之后的八件注意事项,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商标注册了不用,也能卖钱商标核准注册后应从速运用,并留心保存运用根据(留一些出产、加工、出售合同及相片之类的).《商标法》第49条规矩,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接连三年不运用的,任何单位或许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恳求撤消该注册商标.

二、运用商标,别自行更改太多运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恳求核按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起,企业在运用过程中,只能按比例扩大缩小,不能够自行改动商标的文字.小编提示:像把正本的商标繁体字改成简体字,是不被容许的.如果改动后的外观形象可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三、公司改名了,一定要提早做商标改动商标归属权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商标局处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比如有的公司注销了,那商标可转不走了.

四、商标的容许运用要备案商标具有者能够通过签订商标运用容许合同,容许他人运用自己注册的商标.在此,小编提示:被容许运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敦促商标具有者及时到商标局处理商标容许备案手续,这是对自己运用商标容许的一层保护.

五、发现商标类似,尽早提出贰言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着性被稀释,恳求商标注册人不能光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正本的合伙人去恳求与你类似的商标,那你应当及时提出贰言恳求.否则,他恳求成功了,你很难通过了.小编提示我们留心,商标公告今后,贰言期只需短短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贰言都能够提出,否则过时不候.

六、扩大运用规模,应追加注册商标注册恳求有必要根据相关的规矩,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恳求,经核准后即以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效力为准.注册商标需求在不同类的其他产品或效力上运用的,还有必要其他提出注册恳求.

七、第35类,注册对了,绝不忽悠如果企业在创业之初,不想在商标上投入太多钱,而疏忽了第35类的注册,则在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请一定要追加注册.因为35类商标综合性比较强,像现在盛行的电商、网络出售、网络效力等等都在35类里,所以即便不运用也要注册,若有他人恶意抢注不好办了.

八、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商标自核准注册日期起有效期10年,期满后应在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恳求商标续展,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

有了技术成果我先申请专利还是先发表论文?在我国,专利申请的审批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因此申请人应及时将其发明申请专利,以防他人抢先申请。由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表论文、参见展会、开鉴定会都会公开技术而丧失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当先申请专利,在发表论文,以免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了技术成果的新颖性,再也不能申请此项专利。

正在申请的商标能转让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注册中的商标还不受法律保护,转让对于受让人来说有一定的风险。也就是说,这个商标,如果注册成功,自然转让就完成了,如果不能成功注册,那么转让就无从谈起了,这就是这类商标转让的风险。相对于商标而言,还在申请中的商标,在转让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合同,不然注册不成功,到时导致转让不成功,这个费用就不好说了。

如果需要转让请准备以下材料:(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转让商标注意的问题:首先要确认被转让商标的法律状态。

已失效的注册商标、处在续展宽展期且未提交续展申请的商标不能办理转让;被法院冻结、在商标局办理过质押登记的商标不能转让(质押登记中的商标必须在解除质押后才可进行转让)。对于申请中的商标,需要确认其申请流程是否已经结束,如果全部驳回的决定或裁定已经生效则不能办理转让。

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大多会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但在中国,办理商标转让并不需要提供转让协议,而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另行签署转让申请书。转让申请应当以受让人名义提交,因此应当由受让人签署代理委托书。转让人在转让申请书上的名称、地址应当与商标局档案记录的注册人或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一致,所加盖的章戳或签字应当与商标原注册申请书中使用的印章或签字相符。

盲期风险不可避免无论是武汉商标注册申请人还是商标代理机构,查询近似商标的主要依据就是检索商标局内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类申请信息,但这些申请资料都需要人工一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也就是说,我们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递交到商标局,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时间,大概在3~6个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查询盲期。在盲期内的商标信息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因此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会与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风险。这个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法避免。如果担心因此而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小知建议申请人可以委托提供风险代理的商标代理机构,避免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和不退款的双重损失。驰名商标风险难以查明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

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无法通过商标局数据库检测到,因此会对商标查询造成一定的障碍。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精神,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受跨类别保护,也就是说,一枚商标即使只在某一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但由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人在其他类别也不可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会不定期公布驰名商标的名单,但在商标查询时却无法判断哪些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成为商标查询中又一个隐性风险。

在商标查询的时候,是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盲期,这是大家了解的。但是怎样确定盲期要怎样做到避免,这还是需要更多的知识面才可以实现成功。避免商标出现重复性,还是要避开很多的雷区,这样才可以更加具有保护性,让人们都感觉这是一种很好的权益维护。从驰名身上我们就能看见原则性的问题,说白了商标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并且是有一定的创新性才能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