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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后商标权就不可动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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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后商标权就不可动摇吗?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3 08:43:45

商标近似侵权的判断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可知,商标近似是指被控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认定商标近似的原则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准;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同时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相关案例:由最高法判决的中粮公司诉嘉裕公司商标专用权一案,由于原告中粮公司注册商标因其注册时间长、市场信誉好等,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中粮公司使用第70855号长城牌注册商标的葡萄酒产品亦驰名于国内葡萄酒市场。

根据该注册商标的具体特征及其呼叫习惯,其组合要素中的长城或长城牌文字部分因有着较高的使用频率而具有较强的识别力,在葡萄酒市场上与中粮公司的葡萄酒产品形成了固定的联系,葡萄酒市场的相关公众只要看到长城、长城牌文字或者听到其读音,通常都会联系或联想到中粮公司的葡萄酒产品及其品牌,故长城或长城牌文字显然具有较强的识别中粮公司葡萄酒产品的显著性,构成其主要部分。

而被告申请注册的嘉裕长城因注册时间较晚,且虽相比于原告另有嘉裕二字,但因双方经营市场均为葡萄酒市场,被告申请注册的商标易使消费者与中粮公司的驰名商标相混淆,故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新《商标法》的颁布施行,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大事,也是经济生活中的大事,对于更好地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此,竞赛主办方希望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竞赛活动,并发动辖区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5月1日,新《商标法》将正式施行。为加强新法的宣传普及,促进全系统学习新法、全社会关注新法,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由总局商标局主办、中国工商报社承办的新《商标法》有奖知识竞赛开赛。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以其独特的区别特征将商品与消费者联系起来。武汉商标注册中可能含有或者全部为常用词汇,商标所有人不得排斥他人对该常用词汇的正当使用,正当使用要求使用人善意、不作为商标、仅用作说明描述自己的商品并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解。常用词汇因被用于商标而具有的第二含义受法律保护。

区别特征不明显的商标,法律保护限于他人不得单独或突出地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或名称。企业名称不得许可给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具有法人人格特性,是企业对外交流时之法律名称;因而,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势必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后,被许可人仍然不得使用该企业名称,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该企业适当的经济损失。

一项专利的开发,指的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可见这些都是大脑智慧的结晶,是人们埋头苦干,汗水合成的。而进行专利的申请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你烦闷于申请的麻烦,专利代理机构,能够轻松而且保质保量的为你做到你想做的事情,如果你想委托代理机构撰写、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你在之前需要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然后提供相应的证件,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由代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技术交底资料,代为撰写上述专利申请文件,并代为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而作为专利发明人在头脑中你只要去做两件事: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申出具专利代理委托书,后期的一些申请事项,你只需坐在家中就可以轻松的拿到你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