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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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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商标注册

孝感商标注册

对每一个创业者来说,孝感商标注册都是必须要跨过的一道坎。很多创业者的偶像雕爷就曾说过,对于战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创业,团队未组,商标先注,商标注册时间的紧迫性可见一斑。我国《商标法》奉行先注册先保护的原则,谁先注册这商标就属于谁。所以,商标先行注册是保护商标的最有利法宝。滴滴打车就因为曾用名嘀嘀打车卷入了一场天价商标侵权纠纷。

所以创业者在组建公司之前,一定要抓紧时间,尽快注册公司商标,防止被他人注册,同时检测自己的商标是否已被注册,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既然注册商标那么重要,商标注册申请还必须知道的五个内容: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3、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4、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商标的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标的显著性特征:

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而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在商标法的意义上,商标的主要部分是指最具商品来源的识别性、最易于使相关公众将其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的商标构成要素。显然,判决书所引用的规则已经不局限于商标的音、形、义、构图、颜色等要素的机械对比,而是更关注于商标中最具识别性的要素。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使用有诸多不合理的限制,其中最引发争议的有两条:(1)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2)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后者涉及的是商标管理权与质量监督权两种行政管理职权的分工的争议,而前者正是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本身的音、形、义所作的严格限制。

事实上,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出于外观设计的需要,在不改变识别性和显著性的情况下,在某些情况下商标使用人往往有必要对商标的字体、构图等作一些调整,为此,商标使用人就不得不再另行申请一个商标注册。同时,很多侵权人也利用了这种机械的限制,把显著性相同而音、形、义存在一定差别的文字或图形注册为商标,然后大肆制作仿冒商品。

对此商标所有人不得不考虑把商标音、形、义的各种变化均注册为自己的商标以防止他人仿冒。上述种种情况的存在使我国成为有名的商标申请大国,几乎每个稍有名气的商标均会随附申请几十个近似的商标。而国外商标法确立的是要素不变的原则,即商标专用权人可以改变商标的标识,但不能破坏商标的显著性。因此,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商标作一些不破坏显著性的修改,而他人使用音、形、义有差别而显著性、识别性相同的商标则构成侵权。

商标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商品的来源,商标的显著部分是否被恶意使用才是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显然,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可的要素比较原则跟国际通行的判断原则更为接近。根据这个原则,如果某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部分为AB,则他人使用的任何包含了A、B或AB的商标均构成近似,不管他加上前缀、后缀还是其它音、形、义有差别的修饰。从而商标侵权可以毫无争议地被认定。

1,美国商标管理机构要想申请美国商标,首先应该知道美国主管商标事宜的部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它隶属于商务部,主要是授予专利保护发明和注册商标以保护商品和服务中使用的标志。它促进了全球企业(只要有在美经营、售贩的企业)及消费者的利益,有力的加强了经济的发展。

2,如何申请商标美国商标的申请,通常都是由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的律师完成的。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的,极有可能开展复杂的法律程序,并要求申请人遵循商标法规的所有要求,包括商标的合法性等要求。个人申请者通常不能理解商标法的具体要求,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完成相应的流程操作。当然,申请人同样可以在国内寻找相应的涉外代理,通过涉外代理完成相应的商标申请操作。事实上,国内申请人大多数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美国商标申请的,毕竟联系美国私人律师并完成商标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3,如何递交商标申请美国商标的申请,是可以通过商标电子系统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申请的,同样也可通过纸质申请。但电子申请的申请费相对于纸质申请更低,并且数据录入将由申请人直接录入数据库,在申请上更是全天开放。

4,商业使用与意向使用美国商标申请与中国最大的不同也在于此,申请人无论是正在美国使用还是准备在美国使用商标,都需要递交一份声明。如果是意向使用声明,就需要在商标公告后及时提交使用声明;如果是商业使用声明的,则直接进行声明的审查并准许使用和发放证书。但无论是意向使用,还是商业使用,都必须要递交声明否则申请将不被准许,申请人前期付出的时间和金钱也将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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